残忍和勇敢 我很喜欢听歌剧《卡门》中的《斗牛士之歌》,它轻快、热情、有力、听后使人对斗牛士的勇敢精神产生憧憬,可是在山东有线电视台体育频道看了几场现场直播的西班牙斗牛之后,再去听《斗牛士之歌》就“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了。 牛与人类本无仇恨,出于观赏的目的,人们设法去挑逗他,用红布刺激他的视觉,用尖矛刺激他的痛觉,当仇恨被挑起之后,斗牛才被推向高潮。斗牛士在场上表演着各种招式,人兽大战上几十回合,无非是在演绎杀戮、流血和死亡。曾见一只黑牛身负数矛,血满牛背,虚弱得只能勉强站立,他已无力反抗,对红布的刺激没有了反应,再刺上几矛也没有反应,这时全场的欢呼声哑然,斗牛士脸上没了精神,大家都觉得索然无味。原来人们需要的是格杀刺激,又要对方反抗,又要对方死亡。不仅要有残杀,还要杀出激情,还要杀出血腥,多么“高雅”的观赏品位呀! 在观众席上坐满了欢悦、激动的人们,这些人中可能有能够化解各种矛盾的政客,此刻却从挑动仇恨中得到快感;可能有为自己怀中的小狗些许不适而茶饭不思慈祥的贵妇人,此刻却为另一个动物生命的结束而狂欢,甚至忘记了保持自己尊贵的仪态。散场之后这些人又会戴上各自的面罩,或宣讲人类的博爱,或为拯救濒危动物捐款,但是此刻他们要暂时放纵一下自己,只不过仍保留了一块“崇尚勇敢”的遮羞布。这种勇敢叫人看不懂,抽掉了人文精神的勇敢与残忍有什么区别? 电视上疯狂的场面使我想起了古罗马的斗兽场,不同样是人兽之间的厮杀吗?如今兽从狮子变成了牛,斗兽的人从披一块破布的奴隶变成了服饰华丽的斗牛士,二千年人类的文明只进步了这么可怜的一点。斯巴达克式的奴隶们之间的格斗表演被禁止了,而在斗牛场上仍在用人和牛模拟着这种游戏,这是一种享受残忍快感的回味,是一种对暗藏于心底难以启齿的阴暗需求的一种发泄。我们不是主张不杀生的佛教徒,但不应提倡残忍。不应一方面用大力气努力用文明教化人类,另一方面又轻易地去挑动、诱发人类心理不光明的一面,使这种努力前功尽弃。 一头温顺的牛为了人类的游戏,在万人欢呼声中,在亿万电视观众的眼前被凌迟处死,他痛苦地倒下了,抽搐着,然后死去。除了传统文化之外,近年来太多的事都贴上了文化的标签,让我们应接不暇,如今传媒又来介绍“杀戮文化”。西班牙有什么民族风俗我们不予置评,其实在西方近来也有欲改陋习反对“斗牛”的呼声。我们何必要引进这种夕阳文化呢?如果说电视转播不算是引进,那么一些风景区以搞活物射杀创收,是否说明已经填补了“杀戮文化”在我国的空白。不是一切文化我们都要与之接轨,不是一切空白我们都要填补,至少我们应该看看它是否代表先进吧。 |
诗意的江南,养育了一个爱诗歌的女人,在朝花夕拾的岁月里,沿着阡陌小路,我亦歌亦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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