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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韵律诗歌学会文件 |
中韵学会决字[2010]第7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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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宝贞出任 |
古典韵律诗歌委员会总顾问的决定 |
古典韵律诗歌是汉语言韵律诗歌的源头和三大组成部分之一。为了进一步促进汉语言韵律诗歌的发展,继承发扬古典韵律诗歌的精髓,繁荣古典韵律诗歌的创作,培养古典韵律诗歌新人,经中国韵律诗歌学会会长会议研究决定,委任学会荣誉会长刘宝贞(晚春轩主)先生为学会古典韵律诗歌委员会总顾问。并参与学会官方网站(中国韵律诗歌网)古典韵律诗歌版块的日常管理,和古典韵律诗歌版块首席版主一起,考评督促选拔版主,促进古典韵律诗歌版块规范化管理,为汉语言韵律诗歌的发展,为中国诗歌的复兴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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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韵律诗歌学会 |
2010年6月21日 |
高歌韵律,吟颂中华!——潇涵轩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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