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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韵律诗歌学会地方学会部文件 |
中韵地方学会部决字[2010]第15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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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上海韵律诗歌学会的决定 |
为进一步加大创作与研究,更好地宣传普及推广汉语言韵律诗歌,并为振兴中国诗歌而努力奋斗,根据汉语言韵律诗歌在上海市的发展形势,经中国韵律诗歌学会地方学会部研究决定,批准成立上海韵律诗歌学会。并任命学会常务理事林岳芳同志为上海韵律诗歌学会会长,学会常务理事潘全祥同志和蒋海轩同志为上海韵律诗歌学会副会长,学会常务理事胡海明同志为上海韵律诗歌学会秘书长,全面负责上海韵律诗歌学会在上海市的创作研究以及宣传普及推广发展之事宜。 |
中国韵律诗歌学会地方学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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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7日 |
高歌韵律,吟颂中华!——潇涵轩主 |
韵律童生 |
好东东自然有人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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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支持楼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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