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尚义 于 2013-8-25 08:23 编辑
写古典诗词不宜用旧韵 中国是诗词的大国,汉语诗词有着悠久的历史。古人给我们留下了无数的诗词瑰宝,同时也规范了诗词的创作。比如“平水韵”(现称“旧韵”或“古韵”)对韵部的划分就十分严谨。古代乃至现代的诗人依“平水韵”写出了不少古典诗词佳作。不可否认,千百年来“平水韵”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然而,社会发展了,时代不同了。作为诗词载体的语言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比如,普通话里没有了入声。现代人说的是普通话——当然还有方言存在,但国家推广的是普通话,普通话是发展的方向。 鉴于当前现状,中华诗词学会归化了“新声韵”(十四韵)并提出了“倡今知古,双轨并行”的八字方针。“新声韵”和这个方针是正确的。但我认为要求“创作古典诗词使用新韵必须标注,使用古韵则默认”是错误的。因为这个规定与八字方针自相矛盾。方针中说的是“知古”,作为研究和鉴赏古诗的前提,“知古”是必要的;然而“倡”的是“今”,既然是“倡今”为什么又要把古韵作为默认呢?我认为这个规定应该反过来,“使用古韵必须标明,使用新韵则默认”。这才是正确的,这样才不与八字方针自相矛盾。 与时俱进是事物发展的必然法则,现代说普通话的人还要用古韵去写诗,这本身就是滑稽可笑的。请问,今人写诗给谁看?不是给古人吧!既然不是给古人看,又何必用古韵呢?用古韵写诗词,不是故意给读者设置障碍吗?笔者认为:今人用古韵写诗词有百弊而无一利。呼吁头脑清醒的现代诗人,走出迷恋旧韵的阴影,步入“新声韵”的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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